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未作特殊规定。新规定于2005年9月1日起实行,1990年国家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在校大学生虽说有了结婚的权利,但真正结婚的却屈指可数。笔者关于在校大学生结婚问题的法律思考的问卷调查显示,在校期间结婚的仅占0.021%,即使结婚也会秘密进行,除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外,不会让过多的人知道。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一、 在校大学生结婚的利弊 copyright paper51.com 新规定施行后,虽说在校大学生有了在校结婚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挥霍”它。自然法学派认为,权利即自由,主体在根据权利做或不做一定行为时,不受法律强迫、或他人强迫,当主体根据权利做一定行为时,受到法律保护。但自由说的提倡者之一洛克同时也认为:自由须以法律的规定为约束,而不是随意怎样做都行。因此,没有无条件的绝对自由,我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的婚姻自主权也不是绝对、无条件的自由。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是学业还是婚姻更为重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毫不犹豫的选择在大学阶段结婚,着实好处多多:一是能实现互帮互学,彼此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学习成绩。女生心思较为细密,而男生较为粗心,在学习英语时,由于学科的细致,女生学起来较男生更容易掌握,从而帮助男生提高英语成绩。而在代数、几何等较为抽象的学科,男生比女生领悟能力更强,从而实现互补。二是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一些参考书和课外书,无需重复购置,两个人买一套就可以了。三是有利于改良社会风气。如今结婚讲排场,动辄几万几十万,形成一种恶性攀比的不良风气,在校大学生结婚,自己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不会举行隆重的婚礼,同时参加婚礼的均为同学好友,少了世俗结婚的媚俗,多了学生时代的纯洁,而且在婚礼上还不必看上级或老板的眼色。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问题,既要看到事物有利的方面,也要看到其不利的一面。在校大学生结婚虽然好处多多,但同时也有许多弊端。众所周知,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管爱情、婚姻还是家庭都要以物质为基础。在校大学生经济尚未独立,结婚首先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就连学费和生活费都要靠父母供给,何谈婚后解决夫妻住房、子女抚养等问题。由此引起一系列的婚后生活矛盾,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其次,当代大学生自律性差,在校期间结婚务必影响学习,从而荒废了学业。 paper51.com 二、 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法律规定 copyright paper51.com
结婚,也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法律上,大学生享有结婚的权利,这种主体的自由意志得到了国家的承认,它具有合法性,表现为一种普遍的权利,任何对于她的侵犯都不仅仅是对主体意志的侵犯,也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回应。这一点在我国的法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②] paper51.com
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且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可以登记结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加以干涉。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然而,到了1990年,我国教育部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限制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权利。在校大学生若要结婚须办理退学手续,否则视为退学。 http://www.paper51.com
在人们对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议论声中,我国教育部于2005年3月29日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规定。将婚姻自主权还给了在校大学生。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据此,我国对婚姻实行登记制结婚,登记是我国结婚的法定程序。[③] 2003年8月8日民政部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此后内地居民想要办理结婚,只要出具本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就行了,简化了结婚登记的程序,使大学生结婚显得更加自由和人性化。 paper51.com
可见,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大进步,体现了国家对大学生人权的尊重,保障了大学生的婚姻自主权。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三、 在校大学生结婚的观点 http://www.paper51.com 对于在校大学生应不应该结婚的问题,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当事人--在校大学生。于是笔者在某某市师范学院进行了一次调查。 http://www.paper51.com 物理系的一位男生表示倘若双方感情坚固,结婚当然没有什么问题。现在的大学生,在外同居的现象已很普遍,与其这样提心吊胆、偷偷摸摸的过日子,还不如让他们名正言顺的在一起生活。但他也同时强调,大学生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不应过早的结婚。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与男生的观点不同,女生的观点较感性。中文系的一位女生表示,她与男友已相恋两年,自己很喜欢现在的男朋友,希望尽早能和男朋友结婚。而且感情稳定了,自己也能安安心心的学习,何乐而不为呢。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也有女生不愿意在大学校园里就结婚的,她们认为,自己还年轻,还没有玩够,不想这么早就结婚生子,为生活奔波,等自己玩够了再嫁人。 copyright paper51.com 笔者在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80%的学生对“在校结婚”持否定态度,20%的学生对“在校结婚”持赞成态度,但是对持赞成态度的学生的进一步调查表明,他们本人不会也不愿这么做。而对于取消“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规定的问卷调查显示,100%的大学生还是赞成的,他们都认为这样规定保障了大学生的结婚权,是我国法制的进步。 copyright paper51.com 知名性学专家、江苏省社会学学会副秘书长兼婚恋家庭咨询中心主任储兆瑞教授就此事谈了他的看法。储教授认为,他不赞成低年级在校大学生谈恋爱,高年级的大学生又没有时间谈恋爱;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但不阻碍大龄大学生结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结婚后,建议不要生育。他分析认为,在校大学生由于生活上没有自立,还承担不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大学生结婚弊大于利,不宜提倡。而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像美国、日本的大学生平均在28岁后才结婚,往往是先立业后成家。目前还是引导在校大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业上。[④]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江苏金鼎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南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达到婚龄,并且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就能结婚,而学校的规定只是行政法规,是不能超越法律的。从法律上讲,适龄在校生完全有结婚的权利。不过从实际上看,生活没有自立的在校大学生应该立业以后才能成家。[⑤] paper51.com 而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则认为,校方允许在校生结婚是我国法制进步的一种体现,并对武汉大学的首开先河之举表示肯定。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把大学生排除在外,因而大学生的婚姻问题也应依据《婚姻法》,在校大学生到了婚龄,就可以结婚。董律师还举例说,西方国家的大学并没有明确限制在校生结婚,但实际上结婚的在校生非常少。中国的大学也应该取消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限制。并不会因为放开限制,就会出现很多在校生结婚的现象,这种担心肯定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⑥] paper51.com
自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在校大学生有了结婚的权利,但是也引发了一些在校大学生离婚的案例。现就我国在校大学生首例离婚案加以分析。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王xx,女,26岁,苏北人,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大四在读学生。程xx,男,27岁,东北人,与王xx同校,法律系大四在读学生。两人在入学后的一次新生聚会上认识,后程经常约王吃饭、去歌厅跳舞,两人日久生情。2003年的“五一”黄金周,两人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了性关系。回校后,两人索性搬到校外租房同居。之后两人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一年,各种矛盾出现了,两人没有固定的收入,家里给的钱付了房租后几乎所剩无几。而且第二年的期末考试,两人都出现了补考的情况,且是主修科目。之后两人相互埋怨。2005年,两人时值大三,在一次吵架后各自搬回学校,开始分居。两个月后,程背着王,在校外与一女个体户同居,被王捉奸在床。2006年王以感情破裂为由,将程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后在法院调查中,两人都很后悔在校草率结婚。 paper51.com 通过此案例,我们知道,导致两人最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两人都没有独立的固定收入,加之双方不懂得容忍与迁就对方,终导致婚姻破裂。这起案例也为在校大学生敲响了警钟。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毋庸置疑在校大学生有了结婚的权利,然而在我看来,没有必要过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经过高中三年的努力,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步入了大学的校门,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大学生活这段时光。不仅要认真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要拓宽本专业以外的知识层面,切莫荒废了这大好时光。大学校园恋情乃至婚姻固然浪漫,令人无不向往。然而,一到毕业,大多数恋人还不是分道扬镳、好聚好散,又有几对恋人能终成眷属?当初的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亦化作过眼云烟随风飘散,曾经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转眼间亦都成了往事。而且,婚姻和物质密切关联。离开了物质基础,婚姻关系举步维艰。当今在校大学生又有几个能够自食其力?一旦步入婚姻的殿堂,日常生活的烦恼就接踵而来。到头来怕是荒废了学业、埋葬了婚姻,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再说了,婚姻可不是我们小时候玩的“过家家”游戏,更多的是一种承诺与责任。大学生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稚嫩的双肩能否扛起生活的担子?中国终生厮守的传统思想又是否能够坚守。古言之,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结婚权作为在校大学生的一项权利,在校期间放弃了这个权利,并不等于说以后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亦不可否认结婚是一件幸福甜蜜的事情,倘若在校大学生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两人感情也坚不可摧,条件成熟了,选择在大学阶段结婚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起码不会为一个人时无所事事而烦恼了。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总之,在校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重,毕竟目前学习还是学生的本职所在,对于在校结婚,虽说有权利,亦不可操之过早。 copyright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