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劳务派遣发展概况及现状分析 (一)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概况 paper51.com 劳务派遣,指派遣机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关系,之后将被派遣动者派遣到要派机构(用工单位)工作,其劳动过程由要派机构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项由派遣机构支付,并由派遣机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①]其突出特征是实现了劳动者所有和使用的分离,即“管人单位不用人,用人单位不管人”。 http://www.paper51.com 我国劳务派遣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主要是当时的政府机构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而向外国驻华机构派遣相关的服务人员。另一个发展起源是在80年代中期,一些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但仅为零星状态。90年代中期,劳务派遣得以迅速发展,其主要在经济发达地区、东部地区发展较早,规模亦较大,而其他地区也在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企业为了精简组织节省成本,在雇用形式上寻求了更为灵活的方式,劳动者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劳动者,不愿受传统的雇用方式所束缚,希望采取更具灵活性的工作方式。这些都不断影响着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介绍活动,使得单一的职业介绍活动已不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劳务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频繁地被采用。因此,可以说劳务派遣是从职业介绍活动中衍生出来,相对于传统雇用方式而言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在我国,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进行加班加点,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劳务派遣就业形式的出现,也成为部分企业规避严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如建筑业、服务业,大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在劳动者不能正常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时便随时退还派遣机构,而不承担过重的社会责任。劳务派遣近年已作为我国发展迅猛的一种非正规的就业模式,解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问题,满足了部分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但同时其弊病也不容忽视。 paper51.com
(二)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分析 paper51.com 1、劳务派遣机构的监察机制不健全 http://www.paper51.com [②]我国劳务派遣业自90年代末兴起以来已获得快速发展,虽然有相应的立法保障,但在登记注册、核算收入、税法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缺口,致使没有专门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而其相关部门对劳务派遣进行管理时也缺乏可操作性,[③]劳务派遣业缺乏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导致了该行业存在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等系列问题。现实中,劳务派遣企业只与接收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长期使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大部分劳动者都不签订合同,并且合同期一般以接收单位的一次性用工期限为准;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接收单位要求,大部分企业都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大部分企业也没有考虑劳动者对于培训、转正定级、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休假、福利津贴、参与决策、参加党团等活动的权利。[④]无论是从劳务派遣机构的准入门槛,还是从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资质看,对劳务派遣机构都缺乏必要的监察机制,使得滥设派遣机构,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的行为司空见惯。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