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07年,全球最大玩具公司——美国美泰公司先后宣布在全球召回近4000万件中国生产的问题玩具,召回的起因是利达公司生产的玩具表漆含铅量超标,危及儿童安全。产量位居佛山玩具制造业第二的利达公司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求整改,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宣布暂停其产品出口。利达公司副董事长、港商张树鸿自杀。这家拥有十多年良好生产记录的合资企业瞬间轰然倒塌。广东玩具出口生产企业的出货量都下降了三成左右。2000万件原产中国的玩具被召回,300家中国玩具企业被暂停出口、注销生产许可证,四名因提供含铅量过高油漆的中国供应商负责人被拘留,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2008年甘肃、湖北、湖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发现许多数月大的婴儿患上泌尿结石,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09月11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http://www.paper51.com 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各项制度也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当然包括在国际上通行的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然而,更多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见诸报端的是国外的产品对我国的消费者实行“中外有别”的政策。如在2002年5月28日,广州本田宣布为1999年8月前出厂的3560余辆广州雅阁轿车进行免费检查修理,日本本田汽车公司则发布消息,决定在全球召回250多万辆存在点火器隐患的汽车。但本田汽车中国办事处和广州本田表示,中国市场不在召回的范围之内,只是建议中国用户送车到特约维修店检修。另外,德国奔驰、日本日产、日本丰田等汽车公司在进行全球召回的时候都表明“中国市场例外”。他们对中国内地用户提供的服务一般是免费检修、更换问题零部件一类。这样,这些汽车生产商对中国消费者和其它国家的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外国汽车厂商在缺陷车处理问题上实行”中外有别的做法,曾经被理解成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经过媒体的不懈追问,才发现中国的法律确实没有相应的规定,才使外国厂商“合法”地歧视了中国消费者。 paper51.com 上述案例显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该如何理解这一制度,我国是否有必要建立此制度呢?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理分析 http://www.paper51.com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愈加深入,生产者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往往关注于产品的交换价值,而忽视产品的使用价值,使产品质量降低,甚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法律为了遏制此现象而规定了产品责任。然而,产品责任是一种法律手段,其更加表现为强制性举措,是一种牺牲经济利益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反之,上述案例中的召回制度,不仅表现为强制措施,更可成为一种私法模式。其可以在救济大批量产品危害的同时,使加害方即生产者本身成为救济主体,既维护了生产者的信誉,又降低了救济成本,发挥了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实乃一良法。 http://www.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