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2008年6月16日,某某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某某市网协)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召开。全市近200家网吧参会共同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并确定今后某某所有网吧将实行统一指导价,最低限价标准为每小时2.5元,包时段最低标准12元,各网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调整,但不得低于指导价。此规定自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起就引起了市民的哗然。由此也引发了诸多的疑问和争论。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但就在多方争论之余,这起由某某市网协炮制出炉的统一指导价闹剧上演刚过半月就猝然夭折。2008年7月25日某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某某市网协制定统一指导价等情况展开调查。2008年8月4日下发通知指出,某某市网协的限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并依法撤消了某某市网协制定的《某某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关于某某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低经营价格的规定》。至此,某某市网吧集体涨价之争终以统一指导价被叫停而告一段落,但这起事件引发的思考和讨论仍在继续。某某市网协是否有制定统一指导价的资格,国家对此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推而广之,行业协会所共同存在的种种问题都暴露在我们面前。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