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人的价值决定了人与自然的永恒矛盾,换言之,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始终的一个基本矛盾,纳西先民在远古的时候,便对这一矛盾有了很好的认识,并靠自己的智慧不断解决矛盾,从而获得了较好的生存发展。”①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母体,人与自然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具体如何,直接关系着族群的生死存亡。“历史上,纳西族先民和其他民族一样,都曾经围绕人与自然间关系有过或多或少的认识与思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态实践观。”②纳西族基于大自然神信仰的生态保护习俗等,都是至今仍然在起着重要作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的民族文化机制。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纳西人把自然视为人一生赖以生存的恩惠之源,是大自然抚育了人类,人的一生欠着大自然很多债。”③纳西族有与本民族宗教东巴教密切相关的把自然和人类视为一对兄弟的哲学观念体系,认为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犹如兄弟相依互存,人与自然只有保持这种兄弟似的均衡关系,人类才能得益于自然。如果破坏这种相互依存的谐和关系,对大自然巧取豪夺,那无异于伤了兄弟之情,会遭致自然的报复。“人与自然是兄弟”,这一从生与死、血与火的教训中得出的警世之音,照彻了纳西人的心灵,启迪了一代代纳西人的生态观和人生的智慧。于是,纳西族民间有了善待山、善待树、善待水、善待动物等的各种乡规民约,包括木氏土司在内的纳西民众就有了敬畏大自然之神“署”或龙王,定期祭祀“署”神或龙神的礼俗。纳西人把泉水源头视为大自然之神“署”所居住之地,对其顶礼膜拜,绝对禁止污染水源,砍伐水源林,甚至禁忌在水源处高声喧哗。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纳西族先民人与自然是兄弟这一纯朴观念,通过东巴教这一文化载体,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这一历史传统逐渐升华为一种民族的道德观念,并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了与之相呼应的社会规范。随着东巴文化在纳西族历史发展进程中影响与渗透力的增强,这些传统生态观念已逐渐内化为传统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升华为一般的社会规范。这些规范,有形成文字的乡规民约,更多的是未见文字、但已约定俗成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这些社会规范,或以习惯法的形式,或以乡规民约的方式,规范并制约着人们与自然界交往时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社会伦理道德,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维系和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在纳西族中受到十分重视。 copyright paper51.com 在这种理智的认知基础上,在“人与自然是兄弟”这种思想的支配下,纳西族民间产生了一整套保护自然生态的习惯法,以此规范制约着人们对待自然界的行为。所谓习惯法,就是一种民族民间约定俗成的,在特定的人群中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规范性习俗。习惯法在当今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中,仍对人民的行为具有重要的规范力量和作用。至今,这些习惯法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的社会行为和社会生活。 paper51.com 总体来看,各民族传统禁忌习俗嬗变的大趋势是从蒙昧到理性,从迷信到科学。传统禁忌习俗大多起源于先民对若干自然和社会现象的幼稚虚幻的理解与认识,以及对某种神秘力量的莫名恐惧与无端敬仰。“许多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民族禁忌都难免沾染着迷信色彩,但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随着民族文化的理性化程度增强,不少莫名奇妙的禁条和禁忌对象终于被理智的光芒所照耀,于是那些民族禁忌中原有的迷信色彩逐渐减弱、淡化,而理性的内容则不断地渗入、填补、充实。”④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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