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企业外部环境方面 (1)恶意伤害。恶意伤害是指做这些伤害的目的是使该组织受到破坏和损失。这种情况多来自竞争对手,也有公众或其他对组织出于报复心理或嫉妒心理进行诬蔑、陷害,这是每一个企业都应该警惕的。但如果是非竞争对手所造成的恶意伤害,则不能仅仅归结为外部原因,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组织内部的公关工作没有做好所造成的。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2)非恶意伤害。非恶意伤害是由社会上与组织生存发展本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通过一些巧合祸及组织造成品牌危机的灾难。非恶意伤害是无心的过失造成的,比如媒体由于时间的紧迫和知识的局限或不负责的错误报道。也可能是由和品牌有关的个人自身的错误、谣言或灾祸引发的。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3)由宏观原因所引起的组织外部伤害。该种外部伤害是指由社会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例如国家方针政策的变化、法律条文的颁布、战争、恐怖主义等。这些改变不是针对某个品牌的,也不是只对某个品牌或某些品牌造成伤害的,而是会造成全社会性变动,属于宏观环境的变化。 copyright paper51.com (4)自然灾害。这里的自然灾害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品牌危机的总称。既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洪水等自然现象带来的自然灾害,也指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伤害。如组织关键人物的突然死亡等。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