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创作)阶段,各负责人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各专业的实施报告,经讨论通过后开始实施。学院规定,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相关专业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由专业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有关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小组共同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从2010年开始所有专业的同学均需在毕业前完成一件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同时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完成一篇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和毕业论文要符合原创要求。
从第七学期开学开始,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专业,在实习前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所指导的学生。师生根据实习所采集的素材按照一人一题的要求共同确定论文和设计的题目、方向、内容、完成形式。
学生要将毕业设计(创作)各阶段完成的素材、草图和必要的文档完整保存,作为毕业设计(创作)材料的一部分归档上交,最后上交的毕业设计(创作)电子稿应包含未合层的全部文档,答辩时要说明创作过程。艺术设计的毕业设计要求展板与立体模型相结合。答辩时不能提供素材、草图、必要的文档和未合层的电子稿的按抄袭处理。
学院在第八学期开学后进行毕业设计(创作)期中检查,4月20日开始准备毕业作品展,5月中旬进行06级毕业作品展,凡是没有参加毕业作品展的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目前,各专业已制定出了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