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弥勒县应完善城市管理,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制定各单位、部门在管理办法中的工作职责。据悉,弥勒县政府制定整改措施。决定在二环路以东、甸溪河以北交叉处建设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占地约30亩,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总长度74.247公里,设计规模近期(2015年)为25000立方/d,远期(2025年)为50000立方/d,工期为二年,项目总投资8520万元。目前,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之中,工程竣工后,甸溪河沿岸将有10多万群众受益。建议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市容街景改造、公园设施更新、建筑立面整容、户外广告治理、排水系统清淤、环境长效管理等活动,设想城区道路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年清运率达100%,垃圾处理率达100%,争创全国卫生城市。 paper51.com
4.4 完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城市中的自然调节器。其在城市中的作用、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弥勒县开展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目前县城区空气质量为Ⅰ类。建议将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中,以促进环境保护的质量的持续性;积极开展以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等绿色活动;建议弥勒县在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保护行动的同时,加大对环境工作的财政投入,成立小工作组深入对环境工作的管理,积极寻求“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