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权是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和保障 1985年6月6日,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所谓的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2 copyright paper51.com 这是党对人权的新认识,尊重和保障人权,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负有特殊的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像霞那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人民服务。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公共权力可以有力促进和保障人权,而滥用公共权力则会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因此,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执政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传教育,对于实行宪法的人权原则至关重要。只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人权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确保人民的人权不受侵犯,不断提高全体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否则人们的利益被损害没有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政治文明的建设没有保障。因此,人权作为人类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自由和民主的道德基础,同时也是政治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 copyright paper51.com
二、民主 http://www.paper51.com 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效实现,都要靠党内民主的有效运作来推动。换言之,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这三者有机统一的最佳结合点。 http://www.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