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和谐的利益分配的三条途径。 在我国,要实现和谐的利益分配,应该遵循以下三条途径: http://www.paper51.com 一是利益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优先。所谓效率,本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指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为了取得更多的物质财富而对各种投入资源使用与配置的效果,也就是投人与产出的比较,产出与投人之比高即称之为效率高。经济活动只有具有效率,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并形成扩大再生产的物质条件,才能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针对平均主义分配对经济效率造成的巨大损害,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著名论断,即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树立榜样,然后先富带动后富,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效率大幅度提升,使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20多年近两位数的增长,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创造了“中国奇迹”。之后,围绕着为了提高效率更快发展生产力这个核心问题,我国把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后者的效率更高。效率对我们之所以重要,首先是因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过提高效率,创造出源源不断的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其次,效率也是一切经济活动追求的重要目的,只有有效率的经济才是资源配置合理化的经济,才能做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人尽其才,使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机会公平创造基础。低效率不仅意味着落后,也意味着资源配置的错误和浪费。所以,分配首先应该有利于效率的提高,而不应该抑制和牺牲效率。 http://www.paper51.com
二是社会利益的二次分配强调公平。公平是人们对社会运行状态一种带有主观性的价值判断,无论是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领域,或是获得收入及利益与积累财产机会的领域,以及在非经济领域,不同的人们往往由于所处地位的不同和既得利益的不同,对这些方面是否实现了公平总会得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评价。但并非就可以认为公平是一种无法取得社会共识的价值判断,其实,公平和效率都是保证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正常进行的一对必要条件,大多数人认为缺乏公平的社会是一个人心不稳容易发生动荡的社会。任何社会只有达到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公平,这个社会的各项活动才能有序地进行,从这个意义而言,公平是实现效率的前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平本身就是效率。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当前在利益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这些现象激化了社会矛盾,增强了社会运动中的张力,并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心态和群体性事件,所有这些,都严重侵蚀了和谐社会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在确保效率的前提下,应该把公平作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提出来加以解决,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能够被绝大多数人所共享,实现普遍受益。如果公平问题解决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就可能出现逆转,甚至出现社会动乱,从“没有分配的增长”演变为“没有增长的分配。”在这方面,所谓“拉美陷阱”很值得重视。在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要把握好机会平等、社会救助、共同发展三个基本环节。机会平等是指“公平的机会平等”,不管人们在哪个地区和初始地位如何,都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让人们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平等机会。但机会的平等与结果的公平还不是一回事,机会平等可以促使那些具有同等能力的人之间达到结果的平等。但事实上,并非人人都具有同等能力,因而会存在结果的不平等与差异性,会出现社会弱势群体,如果没有社会救助,这一部分人被社会前进的列车甩落下来,不可能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发展。 copyright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