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世纪70年代末期,出现了这个与毒品问题、环境问题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的青少年犯罪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转轨时期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有的甚至出现反叛行为,这对社会的安定造成一定的冲击。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始终高发,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如何有效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paper51.com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paper51.com
青少年犯罪在中国大陆尚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一般指进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结束),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 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①。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的为成年人。故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的少年犯罪(已满十四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也包括成年人中的青年犯罪(已满十八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但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是办理已满十四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和制度,其中包括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检控、审理、判处刑罚、矫正与康复等①。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据调查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人数上升趋势十分明显仅2002年就比2001年增加了104.0%②。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②。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②。 paper51.com 根据近年来出版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统计资料,我国青少年犯罪似乎有愈加严重的趋势。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已经从50年代的20%至30%升到80年代的70%至80%。进入90年代,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虽有下降,但形势仍很严峻:1990年为57.31%,1991年为52.88%,1992年为50.78%,1993年为50.74%,1994年为49.12%,1995年为45.54%,1996年为40.53%,1997年为37.85%,1998年为39.39%,1999年为36.71%③。不断恶化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正迫切的需要我们寻求出积极稳妥的对策。 http://www.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