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小学生:我们通常说的中小学生主要是指处在童年期、少年期、青年初期的个体。个体从出生到青年初期一般经历十八年左右,童年期(6、7岁到11、12岁)、少年期(11、12岁到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到17、18岁),在不同期间对音乐审美心理有着不同的的认识,因此,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教学应该与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中小生音乐审美心理特征来进行音乐教育教学,是提高音乐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本文的重点。 http://www.paper51.com
一、音乐审美心理特征 paper51.com
中小学生音乐审美心理是指学生在进行音乐审美活动中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能力。概括起来主要有:音乐的感知、音乐的情感、和音乐的兴趣等三方面的内容。 copyright paper51.com 1.音乐的感知 paper51.com 音乐的感知是音乐的感觉和知觉,它是指学生在进行音乐审美活动时,对特定音乐现象的感觉和知觉。 copyright paper51.com 根据心理学研究,“感知”或“知觉”是指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的外部联系的综合反应,它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比感觉更高级的感性快象,它所反映的是当时直接作用于我们感觉器官的对象的各种特征的总和。感知音乐美是认识音乐的基础,是获得美感愉悦的源泉,如学生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审美理想以及对美的创造才能,都是在审美感知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说,音乐的感知包括个体对音乐的整体感知能力和对音乐要素的感知能力。因此,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力度、体裁、风格等基本要素美感的辨别、感受和对音乐的注意和记忆,并在音乐审美情感中体验,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说学生对音乐的感知是认识音乐的基础,是获得美感愉悦的源泉。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