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以听觉为主线,大量倾听音乐 音乐作为一种情感的艺术,对其情感体验必须通过听觉来进行。听觉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条件,是音乐艺术实践中最重要的过程。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印象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并产生强烈的艺术共鸣。音乐的审美感知是以听觉为基础的,因此,“听”应作为音乐教育的一条主线。正如《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指出的:“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 如歌曲《念故乡》,应该引导学生对前两个乐句连续附点节奏的深入体会,让学生感受到节奏、旋律、歌词融会的音乐之美,再回到整首作品,学生对旋律的起伏和附点节奏所表达的优美的、思念和忧伤的情绪才会有更深的体验。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3.2设计音乐活动,积极参与音乐实践 copyright paper51.com 《音乐新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该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在重要的位置。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成为音乐课堂的主题,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时,才能使他们全身心地进入音乐,从而获得音乐审美体验。为此,课堂教学中开展一些音乐游戏、角色扮演,用学生自己的想象,创造自己的音响效果,从中体会创造创造想象和延长的乐趣。如在欣赏《赛马》时,让学生一边听音乐,一边跟着音乐的节奏律动,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根据乐曲高低起伏、节奏变化来模仿骑马奔驰的场面;还可以让学生尽情地表演蒙古族的舞蹈等。这时学生的情绪很激动,他们在律动中体会了乐曲的意境和情感。这种活动使每个学生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走进音乐,并通过参与真正地聆听音乐、领悟音乐、享受音乐。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3.3重视学生的合作学习 http://www.paper51.com 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培养学生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是新课改的目标。“小组学习”的教学方式,是指课堂上学生以小组形式为学习群体,充分体现学生为主体,合作为手段,开展有组织、有指导的互教、互学、互帮的活动。这一学习形式,能充分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为每个学生创造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的条件,同时也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交往合作的能力。如:在欣赏完《采茶舞曲》后,教师把有舞蹈基础的和没有舞蹈基础的同学、有农村劳动生活体验和没有农村劳动生活体验的同学编成一组。同时,教师也给予后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让有舞蹈基础的、有农村生活体验的同学主动接近他们,增加交往的频率,互相取长补短,融洽了小组间的关系。小组学习不但应该成为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学习的过程,而且是学生获得审美愉悦体验的过程。不时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打开心灵之窗,在情绪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情操。 paper5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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