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aper51.com (二)严禁族外婚。即不与别的民族联姻。彝族以前有格言:“石板不能当枕头,汉人不能当朋友”、“黄牛不入水牛圈,水牛不同黄牛牧”。(2)这是彝族强调彝族内婚的形象比喻,民族内婚制要求彝人不得与其他民族通婚,只能在彝族内部缔结婚姻。历史上,彝族施行的就是族内等级婚姻,与其他民族通婚,必将受到习惯法的严厉制裁,因为这有损彝族血统的纯洁,可以说民族内婚实际上是血统观念和民族观念的产物,是历史上长期民族隔阂形成的婚姻制度。小凉山一直是个封闭的社会,对外来民族有天然的排斥性,特别是汉族,历史上汉族统治者无数次的驱赶、掠夺和迫害彝族,而彝族统治者也经常骚扰汉族地区,抓汉人为奴,两个民族长期形成了较深的民族对抗心理。民主改革后,彝族和其他民族关系得到了重新调整。这为彝族和其他民族通婚提供了可能性,小凉山彝族地区有汉、纳西、傈僳、普米、摩梭等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的爱情,一些勇于冲破传统观念束缚的青年,也开始了与外族人通婚,但是受到家族和家庭的反对,也得不到祝福,婚后不幸福的家庭大有存在,这有些是自身原因,另外一方面重要的原因是民族本身的差异性,习俗的不同,最后在思想上、意见上总归有分歧。彝族是一个豪放的民族,不管性格上还是行为上,他们不拘小节,而另一方面也有些粗野的地方,从很多层面都体现出了与其他民族的不同性,民族间的差异,特别是意识观念的差异,所以与外族通婚的还是较少。社会发展对婚姻有制约影响作用,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人们的行为要符合个体社会化的要求,社会发展的要求与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要求。严禁族外婚,这是人们在选择婚姻时遵循的一个原则,这最终归因于该地域的发展状况和人们意识的浅薄,其实,两个不同民族相结合,不仅能生育出身心更为健壮的后代,而且在智力、性格等方面都要优于同一民族相结合的。但彝族人天生有抵御外族这样一种心理,加上不同民族间不同的文化心理差异,不同的习俗,彝族与其他民族间通婚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 copyright paper5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