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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拉玛人的灵魂观念和鬼魂祭祀——以兰坪县营盘镇西营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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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北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东南部,地跨北纬26°06′~27°04′、东经98°58′~99°38′之间。总面积4455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全县有18种民族,年末总人口为197 402人。兰坪境内世居民族有白、普米、傈僳、汉、怒、彝6个民族。县境内的白族,因历史、民族的和地域形成的语言和社会发展的差异,出现不同的两种称谓和书写。金顶、通甸等地白族,清乾隆《乾隆丽江府志略》亦称“僰人”,汉族称为“民家”,普米族称为“洪泵”,傈僳族称为“腊补”,拉玛人称之为“卡布”,即“客籍”之意。澜沧江沿岸及拉井、河西的白族,《乾隆丽江府志略》亦称“剌毛”,清余庆远《维西见闻录》称为“那马”,清嘉庆《维西夷人图》称为“喇马”,当地汉族和金顶、通甸的白族称之为“拉玛”,傈僳族称为“勒墨”,普米族称为“腊嘛”。根据汉语他称和自称,习惯书写为“拉玛人”。 copyright paper51.com

一、拉玛人居住的周边环境概况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自然与社会环境对于文化的生存发展起着一定的影响和作用,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某些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文化的发生、发展及表现形式。拉玛人主要居住在兰坪县境内的澜沧江流域的营盘、石登、中排,以及中部、北部山区的拉井、河西。分布较广,大部分居住高度集中,少部分与周围其他民族交错杂居。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拉玛村寨大多建在平坝或依山傍水的山脚缓坡地,每村数十户或上百户不等。一般是聚族而居,但也有少数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的。除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搬迁外,都习惯于世袭定居。住宅少数木楞房,大多为二层楼房,并以三开间较为普遍,基本建筑形式多数是“一房两耳”,少数是“三方一照壁”。现在少数建有钢筋混凝土平顶房。在住宅周围围园地,种植果树和蔬菜。 copyright paper51.com

二、兰坪县拉玛人灵魂观念和鬼魂观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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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拉玛人通称祭司、巫师为“打戏部”,他们具有沟通人与鬼神关系的特殊本领,是智者。但其中的职责及“业务”范围都有规定和区分,从而各司其职。职业为世袭相传,先跟父辈学会诵词及巫术后,并获得大师傅授予的“物地”(一串佛珠,109粒珠珠,下端坠两片玉)后,才有资格称“打戏部”和主持祭祀活动。拉玛人相信,巫师能用语言和行为去影响鬼神的意志,去改变事物的发展。现在主持祭祀活动的均为懂点常识的普通人,且仪式简便,祭词也只会诵其中通俗易懂的几段。据笔者了解,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完全出于“意思到位”,心诚则灵的一种表达方式,或朴素善良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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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人的祭词的形式风格各有不同,对鬼与神的称谓以及语气态度也有明显的区分,而部分内容又存在大同小异的现象。拉玛人的祭词运用了诗的语言和诗的形式,既朴素自然,生动鲜明,又精炼含蓄,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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