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考据学发展到乾、嘉全盛时期,扬州学派中坚人物焦循撰著了一部采集众家精义,具备疏体规模的《孟子正义》,由其弟焦徴缮清付刊问世。焦循(1763-1820)字里堂,江都县人。他是一位博学群籍,尤精孟子、周易的朴学大师,焦氏三世传易,他虽然继承家学,但从不拘于汉、魏师法,只用卦爻经文比例推究,自成一家,完成《易学三书》后,与其子廷琥集顾炎武以下六十余家孟子和赵岐注的论述,写成《孟子正义》,这是专为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所作的疏证,是清代第一部独用一家之注的新疏。在思想上,焦氏结合戴震之说,以易、论语、中庸一贯仁恕之旨融会畅发,焦循也和戴震一样,对程朱学派持否定和怀疑的态度,在《孟子正义》的释孟部分,致力于辩明为什么说人性善,焦循认为:“性,生而然之也。”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作为训诂学上有很高成就的《孟子正义》,它在训诂各个方面的诠释我们都不能忽略,而训诂必由最根本的词的训诂说起,择取数例,对词的训诂作出阐释。 http://www.paper51.com 一、《孟子正义》中词的训诂方法 paper51.com 词的训诂古已有之,对词的训诂历来都被训诂学家所重视,焦循的《孟子正义》也一样,综观《孟子正义》全书,我们认为,焦循在对词的训释上主要采用了因声求义、排比归纳、利用辞书等训诂方法。 http://www.paper51.com
|